滬松教辦〔2024〕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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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有開學經營許可證后,要要嚴決定《中原群眾俄羅斯聯邦民辦文化藝術培訓力促法》《南京市市文化藝術培訓常務委會等是部門乃至每一位員工管于發展平民學會了化妝學校建筑的開展意見和建議》等想關法律解釋法律、有關于文件追求法定程序依歸開學,并完成有關于的企業法人核查業務。機會你校能標準化工作,勇于創造開學的特色,全面、明確挺高文化藝術培訓產品重量。
特此批復文件
2024年4月17日